有关简政放权改革,中外媒体都十分关注2014年开年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。 那次会议决定,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,除公开的事项外,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,逐步向审批事项“负面清单”管理迈进,并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审批清单之外事项,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。 “这次是真的对自己‘动刀’了。”一位自始至终参与审批制度改革的官员表示,“这是以前没有过的。这个清单公开,就意味着以后取消和下放都是在这个框架内进行,你别给我边减边增了,也别给我拆解或者合并同类项了,社会上都在盯着呢!” 这是李克强更在意的“权力减法”——让权力只能在法定框架内运行。 他很清楚有些地方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,搞“变相审批”或“有偿服务”。“有些中介机构戴着政府的帽子,拿着市场的鞭子,收着企业的票子!”他在2015年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斥这种行为。 让总理十分反感的还有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“灰色地带”。“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,该取消的就要取消,该转化就要合理转化。政府做事一定要光明正大,决不能再搞‘模糊边界’、再玩‘模糊权力’!”李克强在一次常务会上郑重宣告。 从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,到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,这意味李克强总理言出必行,也意味着简政放权正在走向“深水区”。 事实上,相比于“取消、下放”,如何让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,同样是李克强念念不忘的环节。 2014年11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削减前置审批,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;2015年1月7日的常务会议,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。 “简政放权改革就是要给政府削权,把不该有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、下放到位;同时,对于那些确实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,还要规范流程,构建一个‘行政权力的法治化系统’。”在2015年开年的首次常务会议上,李克强这样说道,“审批过程完全可以加快,否则政府就跟不上时代步伐,更称不上是现代政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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